盲人医疗***人员申领资格证书
近日,记者从区残联获悉,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盲人医疗***人员从事医疗***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省将在今年3至5月份进行盲人医疗***人员从事医疗***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的申领、发放等工作。我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在3月21日前到各街道办事处残联申请报名。
据介绍,此次申领盲人医疗***人员从事医疗***资格证书需要满足五个条件,2009年9月1日前,取得盲人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2009年9月1日前,取得盲人医疗***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活动2年以上的;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活动满15年的;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活动2年以上不满15年,并且通过国家盲人医疗***人员考试的;取得盲人医疗***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通过国家盲人医疗***人员考试的。
“在申请报名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以免重复跑腿。”区残联工作人员介绍,申领人员应提交盲人医疗***人员从事医疗***资格申请表;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视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盲人医疗***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符合申领条件第(一)项的盲人);盲人医疗***相关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符合申领条件第(二)、(五)项的盲人);医疗机构开具的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活动年限证明(适用于符合申领条件第(二)、(三)、(四)项的盲人);国家盲人医疗***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符合申领条件第(四)、(五)项的盲人)和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3.3cmx4.8cm)。
区残联提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要在3月21日前到莱山区各街道办事处残联申请报名,或可咨询莱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中心:6717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