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购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购政策和农高区主任办公会议精神,为广大职工居民改善居住条件,让更多职工居民共享农高区发展改革成果,现将2014年限价商品房申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可申购的限价商品住房位于农业高新区生态科技城南郊花园小区(武家大沟以南,新海路以西,青垦路以东),分为110型、130型两种户型。
二、申购群体、申购条件
(一)申购群体
1、符合2012年职工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未申购的人;
2、符合2013年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驻区企业除外)未申购的人员。
(二)申购条件
1、未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或已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接受处罚的;
2、未拖欠原广北农场或农高区承包费等各类费用或已按规定时限还清的;
3、纳入迁占范围并按规定时限要求迁占的。
本次申购以户为单位,每户限购一套。
三、申购价格
本次申购指导价为3080元/㎡。
四、申购及认定程序
(一)由符合申购条件家庭户按照申购人身份类别分别参照2012年、2013年申购条件向所在社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由所在社区(单位)对申购人和申购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经初审合格的报农高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由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相关单位对申购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并对确认结果在全区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2014年度限价商品房申购范围。
五、时间安排
(一)2014年4月24日至4月27日,符合条件家庭户填写申请表并交所在单位进行初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4月28日,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复审。
六、购房款缴纳
经审核认定符合申购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5月10日至5月15日到职工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部缴纳首期购房款,110型、130型分别缴纳18万元、20万元,本次缴款可采用现金或 农村商业银行存单两种缴款形式,存单密码一律为6个6,存单上的姓名要与购房者身份证信息相符,缴款时需同时携带购房者本人身份证件,逾期不缴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各社区(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农高区安居惠民政策,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按时完成本单位申购组织工作。因组织不力、把关不严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 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
附: 1. 东营农高区2014年职工保障性住房户型选择确认表
2. 东营农高区2014年度居民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审核表
3. 东营农高区2014年限价商品房临时用工人员申购审批表
4. 东营农高区2014年限价商品房驻区单位人员申购审批表
5. 证明
6. 证明
7. ***二填表说明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