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抓监管促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安全
我县通过实施加强工伤保险征缴监管、规范工伤保险支付流程、完善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三项举措,不断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安全系数。
加强征缴监管。增强社保结算中心对工伤保险统一管理,在中国农业银行开设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制;加强征缴业务信息录入工作,设置征缴人员个人操作密码,完善经办记录,及时备份征缴业务资料;将财务纳入财政专户,业务和财务随时对帐,避免基金截留。
规范支付流程。加强对定点协议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认真审核各医疗机构用药规范情况和治疗项目,保证基金安全和治疗规范;准确核实工伤职工身份信息。详细掌握职工伤情及供养亲属健康状况,严格按照政策标准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并及时发放伤残津贴、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
完善管理制度。住院管理制度,重点解决个人搭车用药、出院乱带药品问题,规范企业不按时报送工伤事故、不经批准转院、不按时兑现待遇情况;工伤康复审批制度,针对收到的工伤康复申请,到企业和医院核实工伤职工病情,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予审批;定点康复机构监督制度,针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核对康复职工身份和其参与的服务项目,严格审查康复药物使用情况。
2010年,共完成企业参保353家,涉及职工57348人,其中农民工参保5121人,事业单位参保91家,涉及职工***99人,征缴基金1051万元;受理和审核工伤职工545人,支出保险基金934.3万元。(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