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
各部门、单位,区内各企业:
为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001号),省发改委等20部门、市发改委等18部门分别以鲁发改财金〔2016〕535号、东发改财金〔2016〕466号文件进行了转发。为做好我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联合惩戒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部门、单位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安监局于每月10日前将区内安全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报送至经发局,经发局通报给各部门,各相关部门按照《通知》惩戒要求进行相应的惩戒;区内各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杜绝失信行为。
为便于各部门、单位间信息共享,请部门、单位确定工作人员一名,于12月19日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邮箱报送经发局。
联 系 人:刘连庆
联系电话:8304800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