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青丽康医院变更经营性质事项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规定,依法受理高青丽康医院变更经营性质的申请,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审批事项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经营性质 | 床位(牙椅) | 所有制形式 | 服务对象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诊疗科目 | 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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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 | 高青丽康医院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高苑路4甲8号 | 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 20张(0张) | 私人 | 社会 | 王丽莉(王丽莉) | 预防保健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皮肤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 70万元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 | 高青丽康医院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高苑路4甲8号 | 营利性(非政府办) | 20张(0张) | 私人 | 社会 | 牛洪刚(张铎) | 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 65万元 |
公示期: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10日
对上述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县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联系电话:0533-6983555。
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