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租房问题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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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廉租房问题 | ||
内容 | 高青县温馨家园廉租房什么条件可以租住,对于非法占用的有何处理方法,望还大家一个公道。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zfxx201****9232 | 提交时间 | 2015-07-30 14:32:3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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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简单地说,只有取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才可以申请租住廉租房。货币补贴的申请条件是: 1、申请家庭具备我县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3年; 2、无房户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政府每年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根据廉租房配租政策,每年都对承租户的租住条件进行复核,对那些买了房、家庭经济情况改善、空置、出租等情况的承租户都要求退出。2014至2015年4月底,共对8户进行了清退,依照廉租房的分配程序和摇号顺序,于2015年5月下旬都已进行了再次分配。 对于群众知悉的现租住户中有不符合租住条件的,请群众向县房管局作具体反映,电话为6987075。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5-08-06 08:14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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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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