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沂源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沂源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沂源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规定,县委将设立4个巡察组,于2020年12月底至2021年3月底,开展第十二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本轮常规巡察对象为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等8个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必要时延伸巡察下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对县住建局(含人防办)、县教体系统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教体系统延伸到各镇(街道)教体办。
对县供销合作社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提级交叉巡察。
二、巡察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视察山东***、***批示精神,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突出“四个聚焦”,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紧紧围绕政治巡察监督要求,着力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治建设情况;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点关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盯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重点关注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四)聚焦推动中心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六大赋能行动”、高质量“十二大攻坚行动”和“十五大重点改革攻坚事项”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巡察监督,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本领,增强忧患意识,坚决纠正工作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坚决清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围绕“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积极作为,不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对巡察“回头看”单位,重点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新发现的问题情况进行巡察。
各巡察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待正式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公开。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由被巡察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工作联系方式:0533-3241126
沂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