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提前下班能否认定工伤
市民王先生问:我是某厂的职工,由于该工厂经常加班,我内心非常不满。一天,领导又安排我加班,我迫于无奈留下来加班,可是工作1小时后,肚子感觉有些饥饿,就私下结束工作回家吃饭,不料在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小腿骨折。我要求工伤认定,但厂里认为我违反考勤规定,私下离开工厂,不应该享受工伤待遇。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认定工伤吗?
山东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工伤认定是无责认定,不考虑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过错(故意致残、自杀的除外),即使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加班规定,那么也不能排除其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属于工伤。 另外,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对该问题的明确规定,但是,***在2005年8月17日颁布的国法秘函〔2005〕315号对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答复的文件中,对这个问题作过规定,该函中载明: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岳可华 邢爱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