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9〕14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0号)等文件精神,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制定评估方案,聘请5位评估专家,通过材料核验、现场考察、专家论证等方式进行企业评估,并出具以下评估结论:
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山东田兴建工有限公司、山东清河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奥森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圣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如意纺织有限公司六家企业基本具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条件和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电话:0533-6983251
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