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头盔护航安全路
“‘两证’齐全加保险,带上头盔才安全,各行其道看信号,酒驾超速绝不要,落实‘一盔一带’好容易,为我们的群众安全最重要……”7月12日,在新建路爱心安全头盔免费发放点上,周村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李恩杰正在用说快板的方式向市民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提倡大家佩戴使用安全头盔。闻声而来的市民申领热情高涨,不少人为自己、为家人都申领了一份安全、一份呵护,一会儿功夫就把头盔领取一空。
据了解,为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周村交警大队用新颖的“免费试用”方式向市民推广安全头盔,提高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树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民警们现场指导市民如何扫码领取头盔,讲解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提倡广大群众树立“头盔就是护头盾”的安全意识,叮嘱他们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越停止线,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陋习。
“我领两个吧,自己用一个,给孩子领一个,为了安全,戴头盔这个事得重视起来。”市民沈女士扫描了领取点专属二维码,按指示操作领到了“爱心头盔”。“正好想从网上买一个,又怕质量不好,从这里领取的头盔质量放心,还免费试用,以后骑车一定要戴上。”市民丁先生说道。“太暖心了!戴上头盔很安全,可以放心去送货了!”前来领取“爱心头盔”的快递小哥张先生高兴地说。
据了解,投放“爱心头盔”的企业会收取20元押金,如果在一年试用期内市民想要归还头盔,可以给厂家邮寄过去,厂家会退还20元押金。其实,头盔的价值远在押金之上,主要目的就是督促领取者使用安全头盔。
“目前我们已经发放了1100多个‘爱心头盔’,希望广大市民到发放点主动领取‘爱心头盔’。下一步,我们也要对骑摩托车不佩戴头盔的市民进行处罚,对骑电动车没戴安全头盔的也要进行劝导,共同维护我们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周村交警大队交管科科长孙兰斌谈道。
据了解,目前我区设置了6处“爱心头盔”申领点,分别是:新建路与正阳路路口、新建路与丝绸路路口、新建路与东门路路口、高塘中队、南闫中队、王村中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早领取、早受益。
据统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驾乘人员来说,头盔堪称“保命神器”,不仅要戴上头盔,还要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周村交警提醒,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周村交警将持续开展“爱心头盔”发放行动,让“爱心头盔”成为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的“安全盔”,成为城市的“文明线”“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