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监测站大力加强标准化建设
为充分发挥“技术支持,技术监督,技术服务”职能作用,实现依法监测、说清环境、支持决策、服务民生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环境监测的综合能力,高青县环境监测站严格按照原环保总局《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办[2007]56号)和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的通知》(鲁环办函[2011]236号)精神以及淄博市环保局的有关要求,大力加强标准化建设。目前,拥有各类技术人员10名,办公业务用房1012m2,拥有各类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及应急监测仪器60余台套,办公设施齐备,标准化建设工作在队伍建设、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管理运行等方面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一是环境监测手段标准化。不断加大经费投入,配置仪器设备,在区域地表水、空气、噪声、生态及污染源监测等方面,建设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处,饮用水源地在线监测站1处,重点企业水质、大气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系统16条,形成区域全覆盖自动监测能力;
二是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化。通过集中学习、新设备培训、骨干帮带等形式,严格规范环境监测技术,正确使用监测方法,获取准确、客观、有效的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健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规程,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框架,提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水平。
三是环境监测人才队伍标准化。及时了解、掌握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监测手段,加强培训专业人才,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环境监测人才队伍,为区域环境监测提供人才保障。
四是环境监测管理标准化。严格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要求,在实验室管理、样品数据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管理方面,树立现代管理意识,制定科学合理、高效规范运作,保证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是应急与预警监测快速有效。摸清潜在的环境风险,及时发现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有效应对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数据支持。不断提高监测数据和监测信息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支撑,使环保工作由被动、事后、补救、消极转变为主动、事前、预防、积极,为科学准确判断环境形势提供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