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三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教育倡廉。坚持每周五学习活动,开办“道德讲堂”,定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相关案件通报,观看廉政教育视频,增强防范自觉性。订阅廉政教育书籍和杂志,借助审计系统内网和机关互联网,发布廉政信息和廉政教育学习资料,并设置党务政务公开和法律法规专栏,设立咨询和举报信箱,打造廉洁从审文化阵地。二是制度保廉。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审计项目限时办结制度》、《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办法》、《审计回访制度》、《工作考勤制度》等26项制度规定,引导审计人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践行“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与县纪委派驻纪工委的联系,及时报告“三重一大”和其他重大事项。坚持每个节假日公告封存公车;面对可能发生的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及早开展个别谈话,严明纪委、监察局“七个禁止”通知要求,防微杜渐。在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时,宣读并张贴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向被审计单位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强化纪律约束。三是监督促廉。建立特邀审计监督员制度,从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委委员中遴选聘请10名特邀审计监督员,对审计人员实施一对一监督。组织办公室和法规科于每年10月底前后,对当年完成的审计项目所涉及的单位及部分个人进行交叉回访,分别从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被审计单位落实决定情况、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三个方面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在规范审计人员执法行为的同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严格整改落实。回访发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2015年共回访单位17个,涉及审计项目23个。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