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光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要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开局之年有新气象
本报讯 昨日(2月2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海光希望通过任命的同志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为我市加快发展再创新业绩、再做新贡献;要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每一位成员都要找准位置,尽职尽责,服从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确保新一届常委会开局之年有新气象、出新成绩、上新台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杰斌、梁昌灿、潘华,秘书长周安敏以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肖叶,副市长梁罗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建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邓海光向通过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和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表示热烈的祝贺!邓海光说,一纸任命书,代表的不仅仅是职务,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邓海光对通过任命的同志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坚持民本理念。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置于首要位置,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要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力,学会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三要做到勤政务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做到勤政、廉政、善政,争取在任期内做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四要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树立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五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地把自身置于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切实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邓海光就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努力强化四个意识,真正转变思想观念。要做到强化党领导的意识、强化大局意识、强化创新意识、强化团队意识,促进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实效。二要认真行使四项职权,即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依法行使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依法行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权,切实提高工作绩效。三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也就是正确处理好依靠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人大常委会与主任会议的关系,努力提高协调能力。四要积极争做四个模范,做勤于学习的模范、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做转变作风的模范、做与时俱进的模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邓海光勉励大家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加快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现代化滨海新茂名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