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洋河新区三级林长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苏办厅字〔2021〕26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宿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宿办发〔2021〕46号)的要求,我区已于11月26日印发《洋河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区、办事处、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区级总林长由区党工委书记和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林长由区分管领导担任,共划分4个区级林长制责任区域,由区党工委领导分别担任林长。办事处林长由各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林长由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担任。村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根据方案要求,现对各级林长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
***1:区级林长名单
***2:洋河办事处、村级林长名单
***3:仓集办事处、村级林长名单
***4:郑楼办事处、村级林长名单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河旅游度假区分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