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玥瑶电器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冰箱用HIPS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玥瑶电器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冰箱用HIPS板材项目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82868127;
电子邮件:fanxj@ssipac.gov.cn
通讯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管委会三楼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600吨冰箱用HIPS板材项目 | 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新建元(宿迁)智能制造产业园6#厂房;厂房北侧为莫愁湖路,西侧、南侧、东侧均为标准厂房。 | 江苏玥瑶电器有限公司 | 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600吨冰箱用HIPS板材项目报告表公示.pdf | 项目租赁新建元(宿迁)智能制造产业园的厂房,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购置挤板板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4台(套),购买HIPS颗粒原材料,建成后形成年产600吨冰箱用HIPS板材的规模。 |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苏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目前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执行宿迁市苏宿吉善永盛水务有限公司要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经截污导流工程排入新沂河(北偏泓)。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5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9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表A.1限值要求。 (3)固体: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HIPS边角料、HIPS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分类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4)噪声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为挤板线、破碎机等设备噪声,为频发排放。噪声源强约70-85dB(A),拟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考虑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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