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严管工程变更控制建设成本
近期,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拟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报送未经批准已实施变更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情况的通知》,并于10月7日将收到的全县12家单位报送28项未经批准已实施变更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形成议题报县政府十七届七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根据《关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泗政办发〔2020〕36号)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实施工程变更的工程,待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后,由建设单位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此28项工程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分管领导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
会议要求,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将不再审查“未经批准已实施变更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各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建设程序,对拟实施项目进行详细规划、认真勘查、仔细设计、规范招标,按确定内容施工,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行为。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建设项目确有设计漏项或者急需变更建设内容的,应先履行变更手续,审批备案后再实施,严禁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实施工程变更现象。(泗阳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王龙 胡绪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