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省级救灾救助补助资金70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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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近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救灾救助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苏财社〔2017〕176号),共下达我市农村低保补助资金6136万元,其中市本级744万元,沭阳县2089万元,泗阳县1626万元,泗洪县1677万元;城市低保补助资金922万元,其中市本级167万元,沭阳县300万元,泗阳县231万元,泗洪县224万元。
各级民政部门将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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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23:24: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