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强力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
一是设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开设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每日安排2名律师值班,与“12348”热线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专席联动收集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发挥由50名律师组成的专项公益法律服务团作用,推动优势法律服务资源向企业流动,截至目前,已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845次,开展法治宣传172次,组织法律体检124次,代理起草审查法律文书、参与重大交易谈判等非诉讼法律事务70件。
二是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制发《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律师事务所遴选办法》《法律服务代理机制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文件5件,明确代理服务主体的遴选、管理、考核等办法,并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规程作出规范。
三是强化财政经费保障。招标确定5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服务主体,为中小企业提供集成式、团队式法律服务。向市财政申请专项经费35万元,用于承担中小企业与政府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的代理费用,避免因政策制定不完善、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