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管控人员入兴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在兴化蔓延扩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人员进入兴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申报者不能进入兴化。所有来兴(包含离兴返兴)人员,必须登录“来兴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并严格落实到兴后14天隔离措施。返兴人员在进入兴化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车站、村庄、社区等防疫检查点时,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及信息登记“二维码”等凭证,经身份验证、信息核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通过。
二、非本市人员不能进入兴化。凡是没有本市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居住证人员,一律暂缓来兴。
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不能进入兴化。对于14天内到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无论是否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居住证,一律暂缓来兴。
四、外来员工不能进入兴化。本市所有经批准复工企业必须使用本地员工,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兴。
上述人员擅自来兴的,一律劝返;不听劝返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服务电话:80791197。
兴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9日
扫描二维码登陆“来兴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