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制定出台绿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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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泰州市绿化条例》于2017年8月25日由泰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制定,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9月24日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5章49条,结合我市实际,从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法律责任和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增加了不少具有地方特色条款:如第12条对道路、铁路、河道两侧绿地宽度提出具体要求;第19条对绿化树种提出倡导性要求;第24-28条对强修剪、移植、砍伐城镇树木和采伐林木作出针对性规定;第24-28条对擅自占用绿地、占用绿地超过批准期限、面积或者占用期满后未恢复原状的处罚等等。
《条例》的颁布施行,旨在进一步促进泰州市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也让泰州市在造林绿化方面首次有了自己地方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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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8:58: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