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企业延迟复工时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江阴一靖江工业园区, 市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精神,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我市工业企业延迟春节后复工时间,现通知如下:
一、 根据***《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1号)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二、 全市工业企业,春节后复工时间原则上不得在2月3日前(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知)。涉及市民生活必须的行业及疫情防控必须的行业除外。鼓励企业尽可能延迟放假时间。对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船舶行业企业、在湖北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和有疫情防控隔离人员的企业,建议复工时间推迟至2月8日之后。
三、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的工业企业必须书面作出说明及防控方案,经属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工信局备案。同时,企业要根据靖工信〔2020〕13号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 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