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一减三便民慢病保障大提速
今年以来,市医保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创新服务方式,将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下沉,增加鉴定频次,缩减工作时限,为群众提供“就近办”“不见面办”“***办”服务,方便重症慢性病患者及时申请鉴定、享受待遇。
增加鉴定频次,提升服务效能
从9月1日起,我市市直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下放到市第五人民医院、焦作卫生医药学校附属医院两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周期由一年两次改为每月一次,恶性***、异体器官移植等五种病种可随时申请鉴定,避免重症慢性病患者等待盼望和错过申请时间的遗憾,减少群众集中鉴定造成的聚集,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缩减办理时限,提升保障水平
以前市医保部门每年组织两次鉴定工作,每次都要5000余人报名申请鉴定,组织工作费时费力,从早到晚人流不断,鉴定工作也要持续两周时间。参保群众从开始报名、参加鉴定到享受待遇,需要至少三个月的时间,这期间无法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在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下沉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同时,市医保部门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将鉴定办理时限缩减为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参保群众在每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申请报名后,通过医学专家鉴定符合政策规定的,申请报名的次月就能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报销待遇,进一步减轻重症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实行三项举措,优化鉴定服务
为切实提升群众重症慢性病鉴定满意度,市医保部门在鉴定下沉工作中,创新思维方式,以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目标,实行“就近办”“不见面办”“***办”服务。一是就近办。参保群众每月5日前,就近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卫生院递交鉴定材料,在填报申请表时,自愿选择方便就医的医院作为鉴定通过后的定点购药机构,既方便群众申请报名,又重视群众的选择权。二是不见面办。参保群众只需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卫生院提交资料和鉴定申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卫生院对病历资料初审后,将申请鉴定的参保人员名单及鉴定材料报送至市第五人民医院或焦作卫生医药学校附属医院。原则上,鉴定工作采用医学专家和参保人员不见面的方式,群众不需要跑腿、排队,用病历等资料公正有效体现病情。三是***办。对病历资料存在争议或不能充分说明病情的,参保群众需要进行复查。对因长期卧床、急重症住院、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不能到达现场的,组织相关医学专家进行***服务,为群众提供主动、贴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