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高淳区市级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基地的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 2021 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1〕9 号)、《南京市2021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宁农建〔2021〕1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三个要求:(1)农田为新建的耕作层打乱的高标准农田;(2)农田连片集中,且不少于2000亩;(3)种植户个数较少。通过各镇(街)筛选推荐,经区农业农村局核查,现决定对2021年高淳区市级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基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6月3日至6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高淳区农业农村局耕保站反映,联系电话:025-68512807,电子邮箱:841105266@qq.com。
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