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8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对江苏中天共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溧水天山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1〕24号 | 2021.7.30 | 溧水天山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危险废物项目 | 江苏中天共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晶桥镇 |
2 | 关于对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扩建“超高清液晶显示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1〕25号 | 2021.8.3 | 扩建“超高清液晶显示器生产”项目 | 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3 | 关于对南京文思创高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塑料研发应用推广项目及汽车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1〕26号 | 2021.8.3 | 工程塑料研发应用推广项目及汽车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 | 南京文思创高科技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4 | 关于对南京众飞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货架专用型材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1〕27号 | 2021.8.3 | 年产2.5万吨货架专用型材生产线改建项目 | 南京众飞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石湫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