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双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一、受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双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资源化利用工程的招标工作,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京双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双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地块(以现场交付为准)
3.发包内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资源化利用
4.工期要求:标的物移交后15日内
5.最低限价:25.5元/平方米,总面积约3089.21平方米(投标价低于此价格按废标处理,由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支付,实际支付费用=中签单价*移交的签约面积)。
6.服务内容及要求:区域范围内指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残值归中标单位所有,同时中标单位需组织拆除并将现场所有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在施工过程中需按照现行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竣工交付前场地平整至±0,覆盖6针目规格防尘网,场界搭建不低于2.5米高度围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现场垃圾资源化利用、场地平整完成后覆盖6针目规格防尘网、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高度围挡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1年06月—2021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人信用等级:施工企业信用分必须在70分(含)以上,且必须在溧水城乡建设局颁布的2021年上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名单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信用评分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必须为2019—2022年度溧水区房屋征收拆迁建筑拆除企业入库单位;(入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是在溧水区渣土管理部门进行了渣土运输准运备案且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溧水区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五小准入证书除外)及道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报名企业同时需提供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依据《关于做好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字〔2019〕303号)、《关于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企业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书并编制《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溧水城乡建设局颁布的2021年上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2019—2022年度溧水区房屋征收拆迁建筑拆除企业入库单位证明文件、溧水区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及道路经营许可证、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4日止,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7:00分。申请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报名。
3.报名地点: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一品骊城4号综合楼三楼 ,马场路飞燕活塞环厂对面),并领取发包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1、投标单位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前,需到溧水区洪蓝街道财政所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注:汇款备注好某某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账户名:南京溧水洪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账号:1012***********63,开户行:农行洪蓝分理处),投标单位凭溧水区洪蓝街道财政所开具的收据(联系咨询电话:尹工159****9120)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否则招标代理公司不受理。
3、施工单位中标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以中标公司名义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0元,不接受个人汇款。如延期未交,则视为自动放弃,由中标的第二名递补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如第二、第三名全部放弃,则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六、其他要求:
1.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充分考虑现场后进行报价,后期不得因任何理由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如未按要求报价,视为废标。如有需要请联系:尹工159****9120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除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按照江苏省、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实行文明施工管理,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责;注重安全保障,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造成招标人工期延误,并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在本街道范围内拆除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到位的不能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拆迁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一品骊城4号综合楼三楼 |
招标人联系人:尹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159****9120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3****6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