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机构设置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统筹全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责任;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全区集体土地(含撤组剩余国有土地)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
(二)负责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
(三)负责拟订、论证全区征收安置方案及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负责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征收安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责任;承担保障房调配、房源管理等责任;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申报与各类行政复议及涉诉工作;负责征收项目报审结算工作。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责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计划、调配和管理;承担统筹全区人才安居工作及棚户区改造的责任;制定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责任。负责全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前的初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承担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市相关部门管理全区房产经纪机构。
(六)负责对本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业管理,规范全区物业管理市场;负责商品房维修资金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和宜居住区建设改造工作。
(七)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监督管理、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及全区房屋结构变动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区被征收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屋管理和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的信访稳定工作;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落实、处理好有关私房、代管、宗教等房产的历史遗留问题。
(九)按职责分工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密、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上级转办、领导批办和年度目标考核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系统的党建、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和老干部工作;负责网络问政、领导信箱、12345、96180诉求的接处和监管工作。
(二)住房保障科。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组织和监督管理;负责保障房调配和房源管理;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征收安置房计划编制审核管理;负责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房改、征收安置等遗留问题协调处理工作;承担房屋租赁税收委托代征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的初审;负责房屋租赁政策宣传;负责办理区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负责维护全区房屋租赁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系统。
(三)征收管理科。负责编制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计划、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及资金概算;负责编制全区集体土地(含撤组剩余国有土地)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计划;拟订全区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政策;负责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征收补偿费用的审核和报结等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考核等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业务指导;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四)房屋管理和安全科。负责全区险房的检查和排查工作,牵头指导制定排险措施,督促协调责任主体落实排险、维修责任;负责全区房屋结构变动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查处区域内擅自变动房屋结构的违法行为;负责区内建筑幕墙维护检修;负责全区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和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既有房屋白蚁灭治的协调管理;负责区属公房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负责管理公有房屋资产和资金;指导单位管理自管房屋;负责督促直管公房的经租、修缮及申请消险、加固等专项资金工作;负责直管公房调整及交换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处理有关私房、代管、宗教等房产的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管理规章和操作流程;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局机关、施工现场、征收现场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及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房屋的安全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扬尘管控;负责防汛排涝、扫雪除冰等应急工作;负责施工队伍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五)物业管理科。负责全区物业管理项目的区域备案、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负责指导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审批、使用和监管;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工作;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违法决定;负责统筹全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宜居住区建设改造工作。
(六)财务管理科。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编制年度财务管理工作计划;负责开展预算、决算、审计工作;负责财务保障和财经管理工作;负责房产专项资金、征收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公有房产的登记和管理;负责公有房产的对外租赁和增值保值工作;负责问题房产的清理和处置工作。
(七)政策法规科。负责房屋征收、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和物业管理等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局机关行政许可、信息公开、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申报与各类行政复议及涉诉工作;负责对征收实施单位的征收补偿协议审核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管理;负责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局内部文件及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八)信访科。负责征收安置、房产管理矛盾的调处工作;负责各类信访件、信访批示件的接处和回复工作;负责维稳风险点的梳排及应急处置;负责制定重大信访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重大会议、活动的维稳值班工作。
办公地点:建宁路263号一江大厦5楼
联系电话:025-58058208
负责人:殷位栋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2:00-6:00(夏令时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