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栖霞区政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栖霞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2019年,我区社会治理“掌上云社区”入选“中国样本—改革开放40周年经典案例”和“首届中国城市治理创新奖”优胜奖,先后获得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法治南京建设先进单位、全市行政复议案卷年度评查先进单位、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先进单位等荣誉表彰。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栖霞的重要任务,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区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二)加强组织推进。区政府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栖霞区 2019 年经济和社会建设工作目标》、《2019 年度区级机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办法》、《2019年度区对街道党的建设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制定印发《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细化任务、强化责任,以项目化推进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强化考核评价。认真落实省市规定,制定《深化法治栖霞建设年度监测评价实施方案》,设置44个监测评价项目,将依法行政作为重要监测考评项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全力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政府部门和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不断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围绕政府职能全面履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稳步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围绕“放管服”改革,加快不见面审批(服务)3.0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企业注册、刻章缴费、税票申领、银行开户等环节全程网上办理,让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不见面办成事。2019年已有10563家公司、2176家个体工商户通过不见面审批系统完成登记注册,不见面率超过95%。其中有2709家完成掌上刻章、113家完成掌上开户,61家完成掌上税务套餐。
(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审管分离、事权集中”的原则,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首批完成了涉及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领域共计8个部门50个事项划转,同步整体划转相应科室和大厅审批业务人员。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14.4万件,呈平稳上升趋势。
(三)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地落实。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督信息平台对外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流程、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对严重违法行为,列入市场“黑名单”对外公告,并向相关部门推送,实施联合惩戒。通过抽查制度、抽查事项、抽查结果全过程实现公开公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客观真实,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良性有序发展。
三、围绕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创新出台《关于全面推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制定范围、审核主体、审核内容、审核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具体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23件。严格控制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有效期核查、后评估、定期清理、对外公布等环节,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均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抄告公示率达100%。
(二)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创新出台《关于全面规范区政府合同起草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对区政府合同起草程序、合法性审查材料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具体规定,保障政府合同依法合规。
(三)完成自设证明事项清理。根据省市精神要求,组织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自设证明事项取消工作,协助推动行政审批类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四、围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区级“三项制度”工作计划,各执法部门细化“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全面做好落实,并以尧化街道试点在综合执法检查过程中探索推广“三项制度”。通过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为,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与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提升全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重点行业安全执法督查整治活动,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油气长输管道、消防、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执法检查,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结合水环境综合整治,对执行《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南京市排水条例》、《南京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经统计审核,共计确定全区54个行政执法主体。按照省市三年一次换领证工作要求,组织全区147名新领证执法人员和693名换证人员的统一考试。建立全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确定全区行政执法部门信息管理员和信息审核员,明确部门职责,完善报送清单,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围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水平。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区政府严格落实《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制度要求,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对区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事项执行和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截至12月已***92个议题、159个事项,编发督查通报5期,推进区政府重大决策落地生效。
(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实施《栖霞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贯彻实施意见》等制度,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作用。2019年区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60余次,对各类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三)全力保障征收工作。创新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裁决的工作意见》,全面规范征收裁决工作机制,加大学习培训、***推进,确保征收工作依法合规、运行高效。
六、围绕群众权益保护,进一步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设立区行政复议听证室,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率达到80%。实施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制度,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全年办理行政复议申请32件,同比增长33.3%。
(二)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意见》,明确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人员范围,同时对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应诉能力、建立庭审旁听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 97.3%,位于全市前列。
(三)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互动,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在全省创新研发使用栖霞人民调解智慧平台,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智能化、法治化、实战化建设,得到了省市充分肯定。创新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做实做强“栖事宁人”个人调解室联盟,成立“娘家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室、退役军人调解工作室,推进律师调解工作试点,推行调解、公证与诉讼等衔接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调处案件8022件,调解成功8014件,调解成功率99%。
七、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加大权力制约监督。
(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年初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纳入《2019 年栖霞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坚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每日更新、时时更新,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634余条。发挥区长信箱作用,截至目前共收到各类信息417条,已全部回复办结,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受理依申请公开件95件(全部按规定时间办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78件。
(二)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6件,政协委员提案 211件,连续16年办结率、满意率达100%。加强审计监督体系和审计监督能力建设,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民生专项资金审计项目204个。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高质量开展政民互动,及时办理“12345”等各类民生诉求6万余件,综合满意率超90%。
八、围绕提升行政能力,进一步完善自身建设。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述职述法等制度,推动学法常态化。三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围绕“崇尚宪法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题,区政府常务会围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等专题,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连续三年编发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系列读本,针对新入职公务人员、新提任领导干部、青干班等各主题班次开展“1+3”法治培训和考核,考试合格率达100%。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南京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对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放管服”改革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尚未形成合力;三是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刚性还需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十、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区将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紧扣时间节点,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完成《栖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各项目标。强化考评督查,确保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落地。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在全区上下形成强化重视、共同发力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充分利用区政府常务会等渠道,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治理论、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智库、法律顾问资政作用,探索“开门决策”机制,落实合法性审核要求。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推进我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践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完善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加大组织推进和定期通报,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五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高质量办好建议提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加强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栖霞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