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南京市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设计方案公益征集活动和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情况
“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设计方案公益征集活动
去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美丽古都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布局‘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逐步构建15分钟文化生活圈,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文化驿站。”为此,市建委联合市文投集团,会同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有识之士,深入开展了“梧桐语”规划建设研究,明确了目标定位、功能设置、规划布局等内容,并印发了工作方案。今年,我市将“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建设列入民生实事事项,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感受历史文化、体验城市魅力、领略古都风采的特色空间,让南京的街头巷尾飘着咖啡香、充满烟火气、透出文艺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一、活动主题
为了把民生实事做好、公益活动办好,在广泛调研和前期工作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本次设计方案公益征集活动,活动主题是“协力共建美丽家园,全民共享小型客厅”,既希望专业的设计师、设计团队为“梧桐语”倾注专业的智慧,更期盼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共同为身边的“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贡献力量,也是呼吁大家热爱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共建美丽古都、宜居家园,让城市更有温度、群众生活更有品质。
二、项目简介
(一)“梧桐语”的内涵
“梧桐语”是“小而精”“小而美”的公共建筑和活动空间,是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文化驿站。“小”是指体量小,建(构)筑物面积约50—200平方米;“精”是指功能丰富精彩,包含便民服务、文化展示、书香花香咖啡香等主导功能,还会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美”是指颜值高,建筑本体、外部环境、内部装修、城市家具都要具有艺术美感和网红气质,力求成为爱心服务、市民休闲、游客观光的打卡地。
(二)“梧桐语”的设置
“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主要优选城市窗口地区、人流活动聚集的开敞空间、公共交通可达性较好的游园广场进行布点,逐步构建城市、片区、惠民三级空间布局的网络体系。计划利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不少于50处的点位设置,覆盖中山陵、玄武湖、秦淮河、滨江风光带等人民群众常去的休闲场所,以及阳光广场、青春广场、尧化门市民广场等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广场游园。
(三)“梧桐语”的公益服务内容
“梧桐语”根据点位条件,免费提供电源、WIFI、冷热水、雨伞借用、休息座椅、阅读空间、城市直播、导览咨询、就餐场地、微波加热、应急救助等;作为公益活动空间,每年开展20场以上人文历史、亲子育儿、健康养生、消防安全、书画艺术、园艺茶道等科普讲座;设有厕所的向公众开放;条件具备的设置无偿献血点,提供血压测量、医疗咨询等专业服务和儿童游乐、学业指导、临时看护、图书借阅等便民服务。
三、征集方案要求
“梧桐语”方案设计应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和绿色、环保、共享、创新的设计理念,建(构)筑物应与现状设施和谐共生、周边环境协调融合;主题选择应契合所在区域的环境风貌、历史文化、功能定位;外观形式应有创意、有特色、有格调,具有一定的艺术欣赏价值,并满足功能设置和公益活动开展要求;鼓励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鼓励选用绿色、环保、低碳的建筑材料;设计方案宜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配有相应的图纸。
四、活动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具体由市建委主办,市文投集团、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南京市“文学之都”促进会协办。精选10处“梧桐语”布点进行设计方案公开征集,参与对象不设职称、注册和资质要求,设计企业及联合体、高等院所、个人(独立设计师、在校学生等)皆可报名。方案征集包括报名及现场考察、报名确认、方案提交、方案评审4个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底,最终通过邀请省级设计大师为首的专家组、市区主管部门、居民代表共同评选,确定每个点位的前三名优胜方案。
为提升方案征集的含金量,主办方将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包括:组织优胜设计方案展览、设计师沙龙暨颁奖活动;对设计师及方案进行宣传推介;统筹安排优胜设计方案用于项目建设,并将设计师(团队)姓名、单位名称在“梧桐语”显要位置铭牌标注;组织项目实施效果的设计金奖评选,根据排名直接获得当年度南京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相应名次;获得名次的设计师将入驻市建委设计师资源平台;在校大学生获前三名的,将由省级设计大师和市建委推荐实习或工作。具体的活动安排敬请关注“南京建设”微信公众号。
《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情况
一、我市基金监管的成效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自2019年1月市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坚决扛起基金监管政治责任,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基金监管源头治理等工作,实现了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累计追回违规使用基金2亿多元,有力地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制定出台《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等信用管理制度,一体推进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创新运用“大数据”监管方式,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全天候线上巡查。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聘请393名社会监督员参加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4万多元。两年多来,全市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正在形成,全社会维护基金安全的舆论氛围日益浓厚。
二、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今年1月15日,李克强***签发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出台,在医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促进基金安全有效使用提供坚实的法制基础。《条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明确基金使用主体的行为规范。一是针对医保经办机构。《条例》提出了定期向社会公开医保基金收支、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二是针对定点医药机构。《条例》提出了六个“应当”和七个“不得”的要求,其中,第14条首次明确了定点医药机构在保障基金安全有效使用方面应负的职责,将建立基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医保管理、组织开展培训等上升为法定义务。三是针对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不得冒名就医或者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也不得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等。
(二)充分保障基金使用主体的权利。一是保障了定点医药机构的陈述、申辩权。医保经办机构作出的协议处理,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医保经办机构如有违反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保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是保障了参保人员的知情权和决定权。《条例》第15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外医药服务的,需经参保人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等。参保人有权要求医保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进建议。三是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监督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侵害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医保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三)丰富细化了法律责任。一是《条例》第38条、39条将以往违反协议管理的12种违约行为明确为违法行为,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二是将医保经办机构协议处理的类型上升到法律层面。《条例》第13条明确了经办机构可对定点医药机构采取“督促其履行协议、暂停或者不予拨付费用、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解除服务协议”等4种处理方式,将以往最常用的放大2至5倍扣款的惩处方式予以取消,为协议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确立了法律遵循。三是创设了行政处罚的罚则。同《社会保险法》相比,新设的行政处罚包括1—2倍、1—5万元的行政罚款,暂停医药服务,对定点医药单位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5年内禁止从事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活动等。四是针对参保人违法行为的处理更加具体、明确。对前面提到的参保人冒名就医或者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以及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等违法行为,由行政机关作出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3—12个月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的行政处罚。如果参保人以骗取为目的实施上述行为的,将处以2—5倍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今年基金监督的重点工作
今年,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学习贯彻《条例》。加强《条例》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医保监管行政执法、经办机构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做到“知法、守法”。
二是开展“三假”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医保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四、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案例:江苏紫金集团有限公司医院低标准收治病人、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案
经查,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江苏紫金集团有限公司医院存在低标准收治病人、超标准收费、超量(重复)收费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615794.13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三条第三、六、八款、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整改,约谈医院负责人;追回医保违规费用615794.13元,并处违约金1231588.26元;暂停该医院医保服务协议5个月;违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