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门街道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根据《内控规范》要求,指定专门小组对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实施评价和监督。
一、评价与监督范围
根据《内控规范》规定,内部评价监督的范围是经济业务科室;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并出具自我评价报告。
二、评价与监督目标
评价与监督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促进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内控的功能、促进内控目标实现。
三、职责分工
分管领导:
1、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相关科室制定、实施和完善风险评估和内控制度的情况。
2、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审阅和批准单位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4、审议和认定经内部评价发现的重大缺陷,以及提交的应对解决方案。
5、审议和批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办公室:
1、拟定年度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方案;
2、组织并实施开展年度内控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
3、对涉及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执行工作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