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我市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牢固树立“治用保”治污理念,健全完善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体系,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直以来,我市始终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环境准入,坚持“先算、后审、再批”的程序,坚决不上耗水量大、污染重的项目。深化“治用保”理念,完善治污体系,做到从源头入手,以“治”强基础。积极开展涉水项目再提高工程,用环境标准倒逼企业达标升级,对30余家直排环境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全部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0座,总处理能力49万吨/日,全部执行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以国家卫生城复审为契机,对城区13条河流开展拉网式排查,累计整治直排口106个。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对生活污水、畜禽废物污染、农业污染进行了整治。不断提高再生水回用水平,以“用”促增效,重点做好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目前全市中水回用量达19.6万吨/日,主要用于市政园林、景观补水、工业补充用水及河道补水等。
截至2015年底,大汶河王台大桥、东平湖COD、氨氮均值分别为18.9mg/L、0.078mg/L和16.6mg/L、0.06mg/L。“十二五”期间,上述两点位COD、氨氮改善率分别为0.5%、79.5%和13.5%、78.4%,大汶河、东平湖稳定达到南水北调调水水质要求,全市COD、氨氮削减率达到12.68%、12.0%,光府河侯店、宁阳沟佘庄桥等断面水质达IV类标准,省控重点河流无劣Ⅴ类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