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隆源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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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行政处罚公示表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玄执质) 市监案字〔2018〕 14 号 |
案件名称 | 南京隆源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案 |
处罚类别 | 产品质量 |
处罚事由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16047.62元;罚款人民币231420元,合计处以罚没款247467.62元,上缴国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京隆源实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9X1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宋现民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3月7日 |
处罚机关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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