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部门预算(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是、准确和及时;拟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全区部门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事实;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制度,组织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执行国家、省、市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址实施统计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五)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计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拟订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基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七)加强全区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组织管理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研究工作。
(八)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 分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2824241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824241元。与上年比较收入减少4438319元,原因是局内二级预算单位沈阳市大东区普查中心调入大东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从而减少的事业运行经费。
支出预算2824241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3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436元、卫生健康支出702***元、住房保障支出150155元等。与上年比较支出减少4438319元,原因是局内二级预算单位沈阳市大东区普查中心调入大东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从而减少的事业运行经费。
政府经济科目控制数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87665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80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9772元等。
二、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4241元,比上年减少4438319元,原因是局内二级预算单位沈阳市大东区普查中心调入大东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从而减少的事业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4241元,比上年减少4438319元,原因是局内二级预算单位沈阳市大东区普查中心调入大东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从而减少的事业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3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436元、卫生健康支出元702***等。
政府经济科目控制数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87665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80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9772元等。
三、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4241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28766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80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772元,主要包括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数37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与上年比较相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相同,主要是原因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人均接待费减少。
五、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本级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88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721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根据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已上交国资局统一管理,目前无公务用车。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6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0000元。达到目标是确保我区全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纲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部门用于各类统计普查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临时人员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统计工作方面所需网络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