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受理编号X2LN202104270051)整改结果公示
苏家屯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三批
(2021年10月27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1 | X2LN202****70051 | 苏家屯区八一红菱街道官立村八一加油站南侧一处沙场,扬尘和噪音扰民。 | 苏家屯区 | 2021年4月28日,苏家屯区政府组织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执法分局、八一红菱街道到现场调查。本案与第十八批案件重复。经查,周某于2021年3月份开始,在八一加油站南侧土地上堆放砂石,初步核实占地49亩,占用地类为其他草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坑塘水面。现场检查时砂石堆已苫盖,有车辆在裸露土地上作业产生扬尘。该事件于2021年4 月20日接到举报,区自然资源分局以堆放砂石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当日对周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根据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提供的由第三方检测公司4月26日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标准。 | 部分属实 | 4月20日,周某开始组织清运,同时区执法分局、八一红菱街道将加强监管,通过采取定时对地面洒水等措施,确保砂堆清理过程中无扬尘,于6月底已全部清理完毕。区自然资源分局加强巡查,杜绝违规占地现象发生。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苏家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5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苏家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2175128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芙蓉北街1号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