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动监局改善畜禽养殖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发展
县动监局高度重视畜禽养殖环境建设,从源头抓起加强监督管理。一是从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卫生条件许可抓起,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凡是距离居民生活区、水源地、风景名胜区和法律法规禁止养殖区的规模场一律不予批复;二是符合国家标准的规模场,在建设中必须达到卫生技术条件,粪便排放和处理达到技术条件,污水处理实行分级沉淀排放,达到资源有效使用;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该局成立监督执法大队,各乡镇配齐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每个村配有一名村防疫员,形成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三级管理体系,从畜禽繁育、交易、运输、养殖,防疫、检疫、屠宰、加工等环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基本达到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四是全县组建26个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由各乡镇政府负责,乡镇动监所监督指导和管理,并建立日巡查制度,实行辖区管理,确保正常死亡和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各规模养殖场都自备场区的无害化处理点,对场区出现的病死畜禽在乡镇监督所的监督指导下,就近就地实行无害化处理;六是加强贩运、加工、销售过程中的执法力度,该局动监所成立执法队伍,每日对县境内进行巡查,及时查处贩卖运输加工病死畜禽及酮体的行为;七是加强动物屠宰场点的监督力度,县域内每个屠宰点都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凡是进入屠点的动物必须持有动物卫生检疫证,大牲畜标识佩戴齐全,进场待宰动物无重大疾病方可屠宰,否则予以扣留或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