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检察院快速办结首例司法救助案件
近日,县检察院依法受理申请救助人张某一家的司法救助申请案件,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因案件造成生活极度困难的受害人家庭申请9万元救助金,以帮助其家庭脱离困境。
经调查核实,2018年4月21日,张某夫妇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因被告人金某红无赔偿能力,使得张家至今未获得赔偿。事故发生后,张某夫妇二人因年纪较大且身患疾病,无力劳作,仅靠家中12亩地的收入维持生活,为治疗事故中受伤的孙女,张家举债十余万元,家庭因案致贫,生活愈发陷入困境。
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度重视,亲力亲为,带领控申部门干警到张家走访探望,充分了解到其家庭生活状况,认真听取申请人的诉求,主动协调桑林镇,将张家纳入社会救助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开展多元化救助和***救助。为增加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认知度和透明度,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张某夫妇及孙女三人符合救助条件,同意对其进行司法救助。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司法救助,收到了办结一案、宣传一片的良好效果。
此次司法救助案件办案周期仅用时9个工作日,充分体现了检察司法救助的快捷高效。该案是县检察院落实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司法救助工作全覆盖,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专项活动以来办理的首例司法救助案。该案成功办理不仅有效帮助受害家庭走出困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特困家庭的关爱和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而且对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