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8月31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副书记李淑玲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烈、尹平、张世强,党组成员刘启忠、阚忠军及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闻英夫,副市长、公安局长崔京,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富民,市法院副院长王健,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金刚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镇区负责同志,各镇区(街道)人大主席(主任),部分鞍海两级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和环资委组成人员,市人大机关各委室副主任以上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8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8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与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海城市经济转型升级压力,全市上下抢先抓早、沉着应对、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民生事业持续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特别是财政工作,面对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局面,顶住压力,深挖潜力,科学调度,开源节流,各项主要财政指标保持了较高增速,基本保证了各项刚性支出,在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会组成人员对上半年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示满意,并就下半年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就下步工作,李淑玲强调,要坚定发展信心,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转作风,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特别是要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牵动,加快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确保今年既定目标完成。要把握发展方向,坚持项目为依托,继续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全力抓好“三农”工作,全力抓好第三产业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要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项目用地管理,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制约瓶颈。要高度关注民生,深化医疗卫生教育体制改革,深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力抓好环境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抓好医疗、教育、社会保险、科技、文化、旅游等项工作,不断繁荣社会各项事业。要抓好财源建设,做到聚财有法、理财有道、用财有度,确保全年收支平衡,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事业进步、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与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在《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突出表现在:水污染防治体系日臻完善,河长制管理体系已经形成;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仅去年以来,通过各种途径累计投资12.7亿元建成和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感王污水处理厂等24项水污染治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并有效发挥作用;严厉查处了一大批污染水质的违法案件,确保了水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地表水水质明显好转。与会组成人员还就进一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李淑玲在充分肯定《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同时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河长制责任落实,健全河长制工作长效机制。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同时,环保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要强化河流污染治理,实现河流水质清澈见底。加速海城河流域应急治污工程建设,确保尽快建成并投入运行,实现污水达标排放。要加快建设城市备用水源,确保海城市未来的城市用水安全。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与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专项斗争的“主力军”作用,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分析研判科学周密,案件攻坚卓有成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与会组成人员还就下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后,李淑玲强调,公安机关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更多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排查收集上来。要进一步加大“治乱”力度。重点排查打击东部菱镁滑石矿山存在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盗采河沙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点打击物流客货运输领域存在的控制运营线路、强拉客源、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车匪”“路霸”;重点打击专业市场集群存在的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等黑恶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加大破案攻坚力度,整合力量、突破难点,全力以赴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