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有菌有毒垃圾焚烧管理站垃圾压缩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AGJCG2016X022)更正公告(一)
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鞍山市有菌有毒垃圾焚烧管理站 | 0412-2363111 | |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 0412-5586805 |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鞍山市有菌有毒垃圾焚烧管理站垃圾压缩车 | AGJCG2016X022 | 2016年07月21日 |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
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表(对产品指标的要求) 序号:3 | ★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直接将合同总价款的80%支付给乙方,半年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行拨付。 | ★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直接将合同总价款的95%支付给乙方,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行拨付。 |
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