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南环线(鞍山路至花麦屯)路面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鞍山市公路管理处以鞍公农发[2018]50号《关于南环线(鞍山路至花麦屯)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鞍公委发[2018]23号《关于下达鞍山市2018年农村公路第一批维修改造工程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公路管理段,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千山区大孤山镇。
2.2工程规模:南环线(鞍山路至花麦屯)段位于鞍山市千山区境内,起点为南环线与鞍山路交叉口,终点为南环线与鞍上线交叉口,起讫桩号为K36+530—K38+376,全长1.846公里,路面宽7米。
2.3工程总投资:224.1973万元。
2.4招标范围:路面、桥涵维修及安全设施等工程。
2.5计划工期:2018年7月12日开工至2018年9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其他要求: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00--- 11:00,下午13.30—15:30),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版证书只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授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全部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4.2.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为肆万元;
4.2.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4.2.3投标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签到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函后,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4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27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公路管理段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日新小区同心街10号
邮 编:114000
电 话:0412-2363106
联系人:李鑫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
邮 编:114005
电子邮箱:zonghengjianli@163.com
电 话:0412-2623002
传 真:0412-2623002
联系人:杨丽娜、杨欢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汇城支行
账 号:2133***********006952
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