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纠风长效机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8月20日获悉,下半年市农委将组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按照涉农收费四个一律取消的原则,对涉及到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性收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建立健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据介绍,今年,市农委组织开展了损害农民利益加重农民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把损害农民利益加重农民负担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按照四个逐个即:逐个查明情况、逐个依法处理、逐个解决问题、逐个落实责任的要求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具体负责乡、村两级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在开展损害农民利益加重农民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市农委力求做到工作联动,形成合力。特别是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市纪委开展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当成全市纠风工作的重点来抓。
截至目前,通过自查自纠,全市各县(市)区共排查涉农案(事)件125件,初审15件、结案93件、办理中17件,结案率为75%。其中2008年负担案件为87件,初审5件、结案79件、办理中3件;2009年负担案件为19件,初审2件、结案6件、办理中11件;农村信访案件为19件、初审8件、结案9件、办理中2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市今年上半年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案件下降了近60%。
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市农委和市物价局在全市78个乡镇设立了涉农收费监督站,并聘请了千余名涉农收费义务监督员,分布在全市851个村。在各乡(镇)、村和重要农贸市场设立了涉农收费公示板。进一步提高公示制的质量和水平,凡是向农民收取的筹资款和筹劳项目、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都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农民公示,做到了真公示、常公示。
目前,市农委正积极探索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民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有效实现形式,按照四个原则即民主决策、筹补结合的原则,村民受益、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重点、有机结合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加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的指导和引导,目的是使基层干部和农民正确认识减轻农民负担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关系,正确认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与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关系,通过各级政府的资金扶持,调动广大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农委公开举报电话:5834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