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将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列为营商环境重点整治任务之一
7月3日,记者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获悉,我市正在开展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别将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列为重点整治任务之一,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切实解决企业难题。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我市立即行动起来。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吸纳了近年开展的“纠四风”“办事难”等专项整治经验,积极拓展整治任务,特别是把解决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增加到整治内容。
今年在解决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市营商局承担三个工作推进组中“容缺办理”推进组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组的牵头工作。在容缺办理工作方面,实行合并审批环节、模拟预审等手段,推行“承诺制审批”;探索建立动态***工作机制,对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档案库,实行“三单一谈一报告”制度。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直机关工委,开展明察暗访。今年,营商局受理的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案件27件,已经办结19件。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面,积极与市金融发展局、工信局构建服务民营企业互动机制。同时,建立主动办机制,改变了一交了之、一转了之的工作方式。主动召集相关市直部门、县区政府,召开解决民营企业的协调会议,今年共召开会议60余次,赴现场调研10余次。通过积极协调,先后解决了拖欠工程款、办理审批手续等一批涉企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市营商局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继续探索新途径。一是不断强化监督问责,以明察暗访、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加大问责和公开曝光的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建设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限时办结。构建集营商环境监督、审计、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和职能为一体的闭环联合监督问责体系,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零容忍”,做到查处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形成震慑效应。二是持续加大解决企业群众的投诉问题办理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实施归口管理,突出8890政务服务平台受理投诉的主平台作用,确保6个月内的办结率不低于80%。定期通报各部门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对重点督办、影响恶劣、推进缓慢的典型问题,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推动解决。研究建立向市纪委监委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工作机制。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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