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城区强化法制机构建设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高效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顺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精心谋划,统筹布局,完善架构,并在全方位、多领域,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强化机构引领、指导、监督作用,2015年实施机构改革,在机构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政府法制办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独立设置,确定级格为正科级、设定编制3人,凸显了法制工作的地位,使法治工作全面、有序、高效、健康开展。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行政执法监察、行政决策审查、重大事项论证、重大处罚备案、行政合同审查、涉企检查备案、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等项工作量不断加大,原有机构力量难以满足日趋剧增的工作量。为此,2017年1月,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并经编委会批准增加法制办编制、增设领导职数,使法制办行政编制达4人,领导职数3名。与此同时,经区编委批准成立“顺城区政府行政复议中心”,中心为政府法制办所属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名,主要职责为协助政府法制办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依法行政管理事项。
至此,顺城区政府法制机构已完全从合署办公机构中脱颖而出,成为拥有11名专业工作人员的独立设置的政府组成部门。法制机构的壮大,不仅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组织保证,而且为推进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仅极大地促进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决策论证、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高效开展,而且推动了信访法治化,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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