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开展民法典宣讲进乡村进机关活动
17日,从新宾满族自治县了解到,为做好《民法典》的宣传、解释及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连日来,新宾司法局宣讲团先后来到永陵镇五道堡村、红升乡政府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让《民法典》尽快走进干部、群众心中,增强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群众知法、守法的意识,为高质量建设法治乡村提供有力的保障。
当前正值盛夏,天气炎热,新宾满族自治县村民们每天多忙于农耕作业。永陵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联合永陵司法所利用村民茶余饭后的时间,在村文化广场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活动邀请了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战艳国做主讲人,从《民法典》的制定开讲,重点讲解了“胎儿继承权”“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土地经营权的规定”等几大问题。同时,针对“农民工维权”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将法律援助相关流程做了讲解,使群众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援助这一有力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后,新宾司法局宣讲团又来到红升乡政府,对乡镇、村40余名机关干部、村干部进行《民法典》宣讲。宣讲中,战艳国律师对《民法典》内容结构的设置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结合具体案例,生动讲解了如“村民小组的职权”“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遗嘱继承”等《民法典》各编与现行法律发生的变化,给大家上了一堂精彩的《民法典》宣讲课。在场的乡镇干部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了解到《民法典》的出台来之不易,应当深刻理解和认识《民法典》的丰富时代意义,作为基层乡镇干部将做好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融入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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