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抚顺市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和省总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公职人员管理
1.全市各类公职人员,非必要不要外出,离市外出必须请示本单位批准,离省外出必须到市指挥部报备,前往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需经市指挥部审批。
2.全市各类公职人员不得组织、参加大规模聚会聚餐活动。
3.凡是有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就医并居家休息,坚决避免带病上岗。
4.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泄露防疫工作中获取的他人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二、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和活动
5.非必要不要举办或承办大型会议和活动,集体团拜、慰问、节庆等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6.必须举行的大型会议和活动,要尽量采取视频会议、录播或者分组形式举行。
7.必须现场举行的大型会议和活动,参加人数在50-100人的,由所在县区指挥部审批;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由县区指挥部或市直部门报市指挥部审批。
三、加强公共服务场所管控
8.全市各类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酒吧、KTV、网吧、洗浴、景区、交通场站、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场所,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扫码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制度。服务人员上岗期间必须时刻佩戴口罩。要有序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聚集。
9.景区和市内演出娱乐场所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宾馆、酒店严格住宿实名扫码登记,洗浴场所一律禁止夜间留宿。
四、加强校园疫情防控
10.严格落实校园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加强学校食堂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11.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寒假前疫情防控教育工作,提醒家长督促学生加强自我防护,寒假期间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减少外出。
五、加强医疗机构防控
12.全市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各项院感防控措施,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含医务人员)必须测温、扫码、戴口罩。严格执行“应检尽检”,对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可疑病例、入院患者、陪护人员以及重点医务人员等实施核酸检测,需陪护的住院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
13.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疑似等病例要立即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14.落实首站定点冷库管理。对进入首站定点冷库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其他冷库及经营单位不得采购或贮存未经省内首站冷库检测过的进口冷链食品。
15.严把运输环节。各类车辆禁止运输“四证”不全或无外包装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混装其他货物、不得倒箱过车、不得擅自开箱。
七、抓好重点人群管理
16.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抚人员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全面做好假期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的登记、摸排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报告。
17.加强入境人员健康***管理。对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回抚人员,严格执行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不按规定居家隔离人员,直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重新集中隔离14天(费用自理)。
八、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18.引导群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要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提倡白事简办、喜事新办或缓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19.各类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积极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鼓励外地员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工作地休假过年。
九、加强值班值守
20.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迅速启动预案。
十、做好个人防护
21.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2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消除卫生死角。
抚顺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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