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环保局关于2015年3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230123 通讯地址:义县中心路
邮 编:1211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义县靠山屯养殖场年养殖芦花鸡5万只项目
本项目厂址位于义县留龙沟乡邱家屯村
义县靠山屯养殖场
本项目厂址位于义县留龙沟乡邱家屯村。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养殖芦花鸡5万只,项目占地面积26666.4平方米,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项目组成包括(1)主体工程:新建鸡舍6座共***8平方米,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104平方米(2)环保工程:新建鸡粪堆场200平方米,死鸡无害化填埋井一个(地下16立方米,化粪池一座10立方米,)隔离室40平方米。
1、废气:及时清理鸡舍内的及粪便,禁止露天散乱放置,加强鸡舍的通风次数,鸡舍四周喷淋除臭剂。
2、废水:工作人员日常生活废水,用于厂区绿化抑尘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到合理选型和布局,声源较大设备尽量远离厂内办公、生活区、减少自身干扰。产噪设备均置于厂房内门窗进行隔音处理。
4、固体废物:产生的鸡粪外卖制有机肥料,非病死鸡焚烧还田、病死鸡焚烧深埋。
5、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间与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要切实采取恶臭防治措施,确保鸡粪及时处理,加强鸡舍通风,减轻臭味散发。病死鸡要进行填埋方式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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