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有所呼检察机关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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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2日发表
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6月8日,太和区检察院来到锦州市太和区大薛街道英屯村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本次入村宣传活动,检察机关及时了解人民群众诉求,客观有效地使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深入了解,从而促进完善检察环节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下一步,太和区检察院将继续指导控申部门研究解决群众来信办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得以落实,不断促进提升检察办案水平,规范司法行为,切实履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有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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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21:56: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