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南沙殷田化工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菲林部扩建项目及新增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番禺南沙殷田化工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菲林部扩建项目及新增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番禺南沙殷田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境保护局拟对番禺南沙殷田化工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菲林部扩建项目及新增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番禺南沙殷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西部工业园广意路,主要从事干膜(菲林)、锡膏、助焊剂、覆铜板等生产。该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占地面积3723.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533.74平方米。项目产能为:覆铜板(CCL)加工量468879平方米/年、干膜(菲林)增产500吨/年。项目劳动定员105人,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不设员工宿舍、食堂。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编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所属项目 |
1 | 切割机 | ALS-1500NCⅢ | 1 | 增资项目CCL车间 |
2 | 圆角机 | YFS-680 | 1 | 增资项目CCL车间 |
编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所属项目 |
3 | 真空贴体包装机 | DK-7080 | 1 | 增资项目CCL车间 |
4 | 检测机 | —— | 1 | 增资项目CCL车间 |
5 | 切割机 | —— | 4 | 菲林部扩建项目 |
6 | 冷气机 | —— | 7 | 菲林部扩建项目 |
7 | 水冷机 | —— | 9 | 菲林部扩建项目 |
8 | 抽湿机 | —— | 7 | 菲林部扩建项目 |
9 | 大风淋机 | —— | 3 | 菲林部扩建项目 |
10 | 小风淋机 | —— | 6 | 菲林部扩建项目 |
11 | 粘度机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12 | 取样冲模机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13 | WGT-S透光率雾度测定仪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14 | 三孔离子风机 Centurion 9E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15 | 电脑式剥离力 试验机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16 | 测厚仪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17 | 手动二次元量测仪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18 | 不锈钢高压离心 风机 | —— | 8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19 | 粉末压片机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20 | 大气采样器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21 | 高绝缘电阻测量仪及配套极箱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编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所属项目 |
22 | 电脑式伺服控制系统剥离强度试验机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23 | 数显表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24 | 针筒分装系统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25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26 | 测厚仪系统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27 | 电子天平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28 | 离子色谱仪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29 | 锐思捷超纯水系统 | —— | 1 | 新增实验室项目 |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排放量为0.114万吨/年。覆铜板(CCL)加工车间裁切、切角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和产品检验工序产生的丁酮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F栋厂房楼顶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高度32米。菲林部在使用风淋机清除原料表面和工人防尘服上的细小尘粒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风淋机两侧下方的滤网过滤后抽到生产车间进入室内空气循环,不外排。实验室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厂区内的广州南沙华卓化工有限公司的VOG有机废气净化装置(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工艺)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高度30米。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废水
污水排放口01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3、裁切和切角工序、产品检验工序废气排放口01的丁酮和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实验室有机废气排放口02的VOCs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4、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风淋机滤网收集的粉尘、干膜(菲林)边角料和母卷包装固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吸尘器收集的粉尘、包装固废、胶带、膜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总量控制
项目废气排放量为1768万标立方米/年,粉尘的排放量为0.08吨/年,VOCs排放量为0.0318吨/年,其中丁酮排放量为0.0152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6年6月8日至6月12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78213
Email:xieliliz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