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区民政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职责任务
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根据工作领导成员变动情况,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年内制订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方案,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学习,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订购了相关法规学习教材,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学习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集中组织学习了《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民政建设环境。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为群众发放宣传单,并认真解答群众咨询的关于城乡低保、婚姻登记相关政策问题,同时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发放了防灾减灾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自然灾害防范的基本常识、处置方法和自救互救措施;并积极宣传高楼火灾、地震、洪涝、泥石流等灾害的应急知识和逃生技能,提高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
通过培训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使民政法规政策更为社会公众熟悉了解,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重大决策审议讨论。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将部门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按程序做好审查、提请研究、报备工作。
三是进一步扩大了民政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范围。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局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等内容全部上墙向群众公开,将民政执法活动完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是按照决策部署,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机关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依职责工作、按程序办事的自觉性,保证各项民政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1.明确责任。根据省、市区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的部门职能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并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和与上级对接要求逐一分解、列出每一项民政执法事项的依据、工作程序,把执法责任、执法权限具体到内设职能机构、每个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2.巩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继续巩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及时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对应学习相关内容,要求具体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公开透明权力运行,恰当运用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处罚裁量标准,防止行政执法的任意性和随意性,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1.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能力。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4588户、575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798.17万元。完成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城市低保标准由565元/人月调至59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338元/人月调至3***元/人月。实现了城乡低保家庭取暖救助全覆盖,共投入取暖资金约313万元。深入细致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2018年救助人次3800人次,累计救助500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50人次,救助金额30万,有效地缓解低保家庭经济压力。
2.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丧葬等优待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各类优抚对象953人,共发放抚恤补助金约903万元。
3.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保障孤儿、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及五保对象的待遇落实。目前全区共有分散供养农村特困182人,年发放资金104万元,分散供养城市特困47人,年发放资金35万元;孤儿27人,年发放资金34万元;精简退职人员182人,年发放资金91万元,截止2018年底,共发放资金265万元。完成五保供养提标工作。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390元/人月提高到475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7630元/人年提高到7692元/人年。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目前社会组织187家(民非169家; 社团18家)。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2018年截止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5312对,登记合格率、群众满意率均保持100%。强对封建迷信丧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从年初至今共查处丧事违法活动19起,有效的抑制封建迷信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民政法规制度有待于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强化落实,保证依法开展民政工作实效,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二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三是民政工作量很大,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创制工作力度,推进我区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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