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采取四查严管公务用车
近段时间以来,罗田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采取措施,对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开展“四查”,取得了效果,促进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面自查。省市召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该县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专门的办公地点,快速启动了自查工作,对全县党政机关的399辆公务用车进行了登记上报。
***检查。县纪委、县财政局组织专班对机关八大口130多个单位采取***实地检查,看单位是否有漏报瞒报公务用车的行为。通过检查,共补报公务用车8辆。
流动抽查。该县组织县纪委、监察局及县交警大队到交通要道和路口进行检查10多次,检查公务用车240多台,提出整改意见30多条,并对五个有较严重问题的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重点督查。公务用车清理工作启动以后,罗田县重申了公车要按规定使用公车标识,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的纪律。县纪委围绕这一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对一名领导干部因私驾公车的问题进行了约谈,对一起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出现交通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张朝珍 游务农 倪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