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出台名医拔尖人才管理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30日发表
近日,市卫生局制定下发了《阜新市卫生系统名医、拔尖人才”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全市卫生人才培养,稳定卫生人才队伍,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办法》决定在全市卫生行业每五年开展一次名医(含中蒙医、)、拔尖人才(含医疗、公卫、医技、护理、药剂、检验、教师等)评选活动,每次新选拔名医不超过10名(含中蒙医)、拔尖人才不超过40名(含医疗、公卫、医技、护理、药剂、检验、教师等)。名医、拔尖人才实行任期制,每届五年。已被评为名医的,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并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称号和相关待遇。已被评为拔尖人才的五年期满后自动终止称号和相关待遇。
《办法》明确了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评选条件设定基本条件和特色条件。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0 05:54: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