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阜蒙县彰武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议案的决议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阜蒙县、彰武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议案》的决议(2008年10月28日阜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阜新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忠林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阜蒙县、彰武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议案的说明》,对《关于提请审议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阜蒙县、彰武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资金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于改善投资环境,提升招商引资能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提请审议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阜蒙县、彰武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议案》。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该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绩效审计,完善市与县的相关手续,确保按期还款。会后,市政府要将落实本决议的情况及相关文件报市人大常委会。